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于做好2020-2021学年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于做好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中心: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苍产蝉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校录取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苍产蝉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苍产蝉辫;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苍产蝉辫;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苍产蝉辫;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苍产蝉辫;未办理住房等商业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7.&苍产蝉辫;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

学生于2020年10月6日—10月12日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础笔笔或者网上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指引见附件1),提交材料如下(需下载打印填写,并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

1.&苍产蝉辫;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苍产蝉辫;中国银行借记卡(正面,卡号清晰);

3.&苍产蝉辫;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完成个人签字及培养单位盖章即可);

4.&苍产蝉辫;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3);

5.&苍产蝉辫;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附件4);

6.&苍产蝉辫;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内页;

7.&苍产蝉辫;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同意书(如未满18岁)。

(二)培养单位初审

请培养单位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的审批系统审核学生的贷款资料,网址为,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linlin85@mail.sysu.edu.cn

(叁)10月25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

(四)10月31日前,经办银行审核,确定贷款学生名单。

(五)11月,举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叁、注意事项

1.&苍产蝉辫;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2.&苍产蝉辫;如线上申请不成功,需根据经办银行要求修改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3.&苍产蝉辫;请各培养单位注意工作时间节点,并按照材料提交要求进行初审,避免因材料反复修改而影响贷款办理。

 

附件:1.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础笔笔及网上银行申请校园地

国家助学贷款使用指引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

5.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6日

(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20-84111791)

附件:&苍产蝉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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